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破产机制建设,5月18日,江岸区法院与江岸区税务局签订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从深化多领域合作、明确各自职责定位、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三个方面,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利用法院和税务机关的信息优势,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风险预警机制、打击逃废债机制,积极稳妥、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工作。
此次《备忘录》的签订,是我院立足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就企业破产案件处置中遇到的税收债权确认、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处置、战略投资人的引进等涉及破产程序中的税收问题开出的“对症良药”。
5月19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鲸文带队前往江岸区税务局参加破产涉税研讨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税务局、江岸区税务局、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相关人员一并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就破产程序中所涉及的破产企业涉税抵销权等问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和体会,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加强破产涉税问题的研讨,不仅有助于丰富破产法治理论化和实践经验,也对救助困境企业、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