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与公正是我努力追求的目标

2005-09-30 09:00
作者: 吴珊榕  




  我是1988年来到法院工作的,十七来我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从1996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现在的审判长,九年来我共审结了650件刑事案件,还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二百件。近二年来,我承办了大量的复杂疑难案件,至今为止没有1件质量差错案件和超时限审理的案件,也没有一起案件发回重审。仅从2004年来就依法宣告5名被告人无罪,确保了案件质量,体现了执法公正,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一、瞄准质量,打造铁案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非常注重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以及裁判文书制作关,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群众信赖且经得起检验和社会评价的铁案,尤其是刑事案件,人命关天,更应该如此。自担任审判员以来,我所审结的650起案件,均达到了审判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案事实清楚的要求。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审判案件的同时,我还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坚持做到“两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四个把关”(即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使用法律关),审理每一件案件都要求自己做到在质量上讲究一个“准”字,在审限上注重一个“快”字,在执法上务求一个“严”字。在坚持“稳、准、狠”的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还针对每起案件的特点,耐心做好被告人、受害人、代理人、辩护人的工作,既讲法理、又讲情理,辩法析理,以人为本,特别强调对人的尊重,使他们感受到法官的“人情味”,服判息诉,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例如我在办理被告人程操故意伤害一案时,由于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对被害人予以民事赔偿,本院依法做出了附带民事的判决,而被害人认为自己身体受到了伤害,其经济损失没有得到赔偿,还花钱请律师打官司,最后得到的只是一纸空判决,非常地不理解,竟然蛮横地将自己三个未成年的女儿弃置法院不管,气愤得一走了之。对此,我不急不燥,无微不至地照顾三个小女孩,非常耐心地作好引导工作,还冒着酷暑将三个小女孩安全地送回了家,亲自将她们交给了她们的母亲,及时对被害人进行辩法析理,指导被害人依照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此案获得了圆满的解决。
  多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使我深深的体会到,维护社会稳定是自己神圣的使命,公正执法,把案件办成铁案是自己的光荣职责,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价值追求。由于自己的努力,承办的案件达到了无一起上访的社会效果。
  二、认真负责,公正执法
  几年来的审判实践,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德,要始终做到不为人情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畏权势所迫,不违法办案,不违纪办案,不违心办案。工作中,我总是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次庭,做好每一次调解,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坚持做到不仅要将每一起案件判得公道,而且还要让当事人知道为什么公道;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实体上体会到公正,还要让人民群众在规范程序上感受到公正。
  每当我受理一起具有典型性或复杂性的案件时,我总是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来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依靠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而查明案件事实,从犯罪的情节把握量刑幅度,应用法言法语进行思维和审判,用追求法律真实的求实精神来思考问题,做到不枉不纵,让人心服。我始终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严谨过细,总是认真审查每一份材料,严格审核每一份证据,细心排查每一个疑点,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重事实、重证据,始终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追求“疑罪从无”的先进司法理念。二年来,就有4起案件改变了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定性,有1起案件因证据问题致使检察院撤诉,5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而宣告无罪。
  例如我在2004年审理的被告人彭毓等四被告人贪污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身为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包装部副经理的被告人彭毓、田冬理和出纳员朱清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彭毓之子彭剑,共同贪污公款总计人民币59万余元的事实,经过我的审查,认为该案件疑点较多,仅仅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欠缺关键的原始书证,证据间不能相互印证。为此我认真反复地查阅卷宗材料,先后阅卷多次,并与合议庭成员反复讨论研究,写下了近30余页的阅卷笔录,还多次深入到案发单位调查取证,聘请武汉大学的专家进行了论证,此案历经三次反复开庭,二次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认为该案既无原始的记帐凭证,又无其它关键证据佐证;虽有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但其在庭审时又有新的辩解;控方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及相关的审计报告前后说法也不一致,缺乏有效证据的支撑。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本院依法判决宣告上述被告人无罪。从这起案件中,就充分体现出刑法新的执法理念。
  三、刻苦学习,敬业奉献
  我一向具有高度的自律精神,廉洁简朴,无私奉献。作为一名女法官,我不为名不为利,不求索取,但求奉献,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事业与家庭的关系。我一直要求自己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学者型法官,虽然我已经取得法律大学本科文凭,但在平时我仍然非常重视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为了提高办案水平,我还经常购买一些刑法、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时为了正确处理一件疑难案件,我甚至拿着案件材料到处请教:院里的资深法官、过去的同学、法律系的教授,还有图书馆。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能不能进入有围墙的大学学习,有诸多因素,有时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但一个人想不想学习是至关重要的。我独立办案九年,从书记员做起,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一步一步我都在 “用心”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对待工作一丝不苟,有那么一股子敬业精神,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努力实现自身的飞跃和突破。
  工作中,我发扬拼搏奉献精神。我患有严重的腰椎疾病,医生告诫我不能劳累,但我总是不将医生的话放在心上,该干啥还是干啥。特别是在去年,庭里一下减少了四名审判员办案,在人手少、案件多的情况下,我常常撑着病体,白天坚持开庭,有时一坐庭就是一天,晚上还将案卷带回家书写法律文书,还多次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腰疼了就在家里用理疗器简单的敷一敷,那期间,我每月都审结10件以上案件,确保了审判任务的完成。
  例如在去年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的自诉人李梅生诉被告人徐桥生故意伤害一案,由于被告人徐桥生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逃往外地,致使案件中止,久拖未决,引起自诉人不满。为此,我和该案的承办人制定了工作方案,案件虽然中止了,但工作不能停,耐心细致地做好自诉人的安抚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主动放弃“十一”休息时间,从晚上12时直至第二天凌晨,一直守候在被告人的家中,终于守候到被告人打给其女儿的电话,我及时抓住时机,通过电话沟通,对被告人徐桥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劝他回汉投案,在我们的努力下,被告人徐桥生于10月4日主动到法院接受审判,当天我和合议庭的成员们又忙碌了一整天,直至该案得到公正的判决。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努力学习,具有熟练的业务素质,是确保质量的前提,勤奋工作,拼搏奉献,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
  领导和同志们,以上是我追求质量与公正的一点体会,不当之处请予批评。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再接再励,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多的成绩。

编辑:沈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