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19-05-07 12:53
来源: 江岸区法院

430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陈力主持,全体院级领导以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胡鲸文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了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承担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少数投资者、信用监管4项任务,并从当前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工作着力点、突破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阐述。

会议通过了《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武汉营商环境推进方案》,将我院承担的任务分解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陈力院长就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少数投资者、信用监管4项指标的来源、发展现状、考核方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和重要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同时,陈力院长结合我院实际,对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院要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创建法治示范区、创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大局中谋划思考。二是要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我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武汉营商环境推进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对标对表分析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排在规定时限内落地生根。三是要注重加强改革创新。重点围绕涉企案件的标识、数据统计与分析,推动新兴技术手段和立、审、执全流程管理的深度融合,突出涉企案件办理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强破产案件的精细化管理,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解决纠纷的诉讼成本。四是要做好案后回访工作。案件办结后注重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使当事人能够真正服判息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